2020年2月22日中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人员驾乘施河镇(溪河片)疫情防控宣传车进行防控巡查,行驶至淮安区施河镇马北村苏庄组杨某祥家门前时,发现杨某祥未按要求佩戴防护口罩,且在其家院子中有多人聚集,工作人员遂下车上前制止聚集行为,劝说人员离开,并要求杨某祥佩戴口罩。
杨某祥不仅不听劝阻,并且当场无故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进行辱骂。随后施河镇马北村村干部赶到杨某祥家,再次对其进行劝阻教育,杨某祥又无故对在场的村干部进行辱骂,期间,杨某祥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长达约十分钟,态度恶劣。
淮安公安分局溪河派出所接报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依法将杨某祥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杨某祥对其拒不佩戴口罩并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2020年2月23日,杨某祥因寻衅滋事行为被淮安公安分局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淮安区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