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违法行为人沈某阳(男,52岁,淮安区山阳街道人)虚构事实称“车桥镇塘河村沈某元一家昨天都被带走,据说都已确诊,沈某元昨天在带走途中突然死了,被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并在两个微信群中散布该谣言,致使该谣言被多个微信群和个人转载,引发群众恐慌情绪,造成恶劣影响。发现该情况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工作,对沈某阳传唤询问,沈某阳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月19日,沈某阳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
2020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