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部分车辆限行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主要指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
二、限行区域。明确里运河三堡水源地保护区周边路段为淮江线(原老237省道宝应交界处至运东闸)、大运河西堤(灌溉总渠管理站至林集南闸交界处)路段为限行区域。本区域内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三、绕行线路。原沿老淮江线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可由233国道绕行,原沿328省道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可由淮金线绕行。
四、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由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