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中年妇女16年时间盗窃作案30余起不知悔改,再次盗窃又获刑

 2019-10-29 1599来源:淮海晚报

16年时间,盗窃作案30余起,被治安拘留18次、判处刑罚7次,一个中年妇女的违法犯罪之路触目惊心。日前,屡次盗窃、屡次受罚但仍不悔改的女子李某,经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9年6月3日一大早,家住淮阴区某乡镇的李某,来到同村周某开设的小超市购买香烟。卖完香烟、待李某离开后,周某因家中有事,就临时离开了小超市。由于走得匆忙,加之小超市离家也不远,周某也就没有关门上锁。半小时后,当周某返回超市,打开收钱抽屉一看,里面只剩下十几个硬币。周某随即打开超市的监控视频,只见刚刚来买烟的李某,趁店里没人,将抽屉里的钱偷装到自己的内衣里,随后转身离开。周某立即打电话报案,民警很快将李某抓获。

面对警方的讯问,李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经查,李某除了偷窃周某超市的现金850元之外,还曾于2019年5月的一天,在途经某乡镇刘某开设的超市门前时,见店中无人照看,径直打开收银台抽屉,窃得现金27000元。而就在同年7月,李某在经过张某的五金门店时,又趁张某正在店内熟睡,将其放在柜台上的挎包偷走,窃得现金3400元及中华烟一包。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这不是李某第一次因盗窃而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过去十几年时间里,李某先后盗窃作案30余起,盗窃金额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是个十足的惯偷,作案频率令人咋舌。

现年42岁的李某,出生在贵阳,后来嫁到淮安,一直在淮阴区某乡镇生活。因生活拮据,又好逸恶劳,李某逐渐萌生了偷窃的念头。2003年,李某因在超市偷钱被老板当场抓获,后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

第一次因偷窃被抓的经历,不但没有让李某幡然醒悟、悬崖勒马,反而使其变本加厉,开始了自己长达十几年的偷窃生涯。2015年12月28日,李某在某移动营业厅,偷窃他人手包一个,窃得现金39000元、手机1部及充值卡11张,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而这仅仅是李某十几年众多违法犯罪经历中的一个缩影:从2003年到2018年,李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8次、治安警告1次、劳动教养1次;先后7次被法院判决拘役或有期徒刑,真可谓疯狂作案到了肆无忌惮、屡教不改的地步。

鉴于李某频频作案、存在多次犯罪前科,属累犯的情形,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依法建议法庭从严从重处理。经审理,法庭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作出上述判决。李某再一次为自己轻视法律威严、屡次三番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王赛 赵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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