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期)》。据通告,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708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信息显示,江苏惠乐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淮安市农之源薯类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粉丝(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淮安市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富士康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淮安市农之源薯类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粉丝(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在传统粉丝粉条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可以提高粉丝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硫酸铝钾的添加会造成粉丝粉条中铝残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要求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表示,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via.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