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获的网纹蟒

被查获的黄金蟒
淮海晚报讯:近日,根据情报线索,淮安市公安局、淮安海关缉私分局联合侦办一起非法收购、走私珍贵野生动物案,成功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金蟒、网纹蟒各一条,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某。
●两条走私进境蟒蛇因饲养不当先后死亡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宋某是一名90后,执法人员查获的黄金蟒和网纹蟒就饲养在她在清江浦区的出租屋内。其中,黄金蟒长约3米、重约15.5千克,网纹蟒长约5米、重约42.5千克。经侦查查明,宋某爱好饲养爬行类动物,是一名资深“爬友”。随着收集、饲养经验的增加,宋某开始追求饲养珍稀物种以满足猎奇心理。
2018年10月起,宋某通过“爬友”圈先后从国内渠道非法收购黄金蟒、网纹蟒各一条,先后饲养在清江浦区自己的家中和出租屋内。
2019年6月,一个偶然的机会,宋某在网络上结识了一个台湾卖家,此人宣称有缅甸白化蟒。为了得到未饲养过的珍稀品种,宋某与对方多次商讨,最终商定,用其饲养的两条墨西哥黑王蛇成体和一条幼苗与对方交换了两条缅甸白化蟒。但是,由于宋某饲养方式不当,这两条走私进境的缅甸白化蟒先后死亡。
●爱好动物,切勿以身试法
据介绍,黄金蟒、网纹蟒、缅甸白化蟒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监管物种。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非法走私珍贵动物。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两条蟒蛇被暂时收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执法人员提醒,珍贵野生动物对饲养环境要求苛刻,死亡率极高,蟒蛇等野生爬行动物具备一定的攻击性,一旦逃脱,后果不堪设想。“爬友”因一时喜好,将它们饲养在人居密集的小区、出租屋等处,不仅触犯了法律,更对野生动物、他人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爱好爬行动物的市民,应注重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并到动物园等合法场所观赏,切勿以身试法。
■淮海晚报记者 杨春阳,通讯员 杨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