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9月18日,清江浦公安分局淮海路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东大院内一家超市进行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超市在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货架上存放了12条“福寿888”全红鞭炮王1000型条状鞭炮。
在调查过程中,超市老板王某如实供述自己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事实,称自己五六年前销售鞭炮,一开始办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于2017年12月到期,之后没有补办,店里的鞭炮是2017年留下的存货,一直没有卖出去。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拘留2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禁燃”以来市区已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但仍有部分商家心存侥幸偷偷储存、售卖烟花爆竹,请有烟花爆竹的商家主动销毁或上交公安机关;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淮海晚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