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8月15日10点多钟,市民陈女士到市区一家银行存钱。柜面工作人员用验钞机清点时,发现有一张100元纸币是假币,便当场予以没收。这可让陈女士着了急,吵着要银行归还被没收的钱。无奈之下,银行工作人员报了警。
清江浦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时,陈女士还因为银行工作人员没收她的100块钱而愤愤不平。民警张海平告诉记者,陈女士发现自己的存款少了100块钱,很心疼,便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将100块钱假钞还给他。遭到拒绝后,陈女士就赖在银行又吵又闹,不肯离去。
随后,民警对陈女士进行了耐心劝说,并告诉她相关的法律法规。听了解释,陈女士对银行没收她100块钱假币表示理解,并不再影响银行的正常工作。
据了解,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储户存款中有假币后,按规定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向储户出具收缴证明,并告知储户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鉴定。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先配合银行工作,而不是在银行大吵大闹。如果觉得有异议的话,可以在钱币被没收后,向相关机构申请鉴定,提出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市民在生活中如果发现假币,一定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切勿再次流通使用。
■淮海晚报记者 陈帅,通讯员 薛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