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张某开了家早餐店,已经近十年了。每天早晨,热腾腾的包子、蒸饺、鸡丝辣汤、豆浆、油条相继出锅,张某的生意还不错,每天要卖出近百根油条。可8月12日,张某却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问题就出在这油条上。
“5斤面粉添加1两明矾”,是张某的传统配方。油条之所以具有蓬松酥软的口感,是因为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明矾”。明矾的化学名是“十二水合硫酸铝钾”,是含有结晶水的硫酸钾和硫酸铝的复盐。明矾作为食品添加剂有严格的使用标准,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食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超过食品安全标准使用会构成犯罪。
2018年8月27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对辖区内各食品行业经营者进行联合执法。当时,执法人员明确告知张某,油条里禁止滥用明矾添加剂,并请张某在告知单上签了字。
由于当日执法人员仅是告知,并未抽检,张某心存侥幸,想把店里剩下的明矾用完再说。没想到,过了两天,执法人员再次对张某的早餐店进行检查。这次,他们带走了几根油条。经检测,张某店内的油条铝残量为871mg/kg,超出国家标准8倍多。张某这次傻眼了。
8月12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检察官李思雪介绍,2014年,国家卫计委、质检总局等五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品中铝含量作出了明确界定,该标准较为严格,100mg/kg的残留限量很容易超过。通俗地说,只要商家为了提升口感把明矾添加到面粉里,炸出来的油条肯定铝超标。铝作为一种低毒金属元素,长期食用会损害大脑及神经细胞,可能导致脑萎缩、痴呆等症状。蓄积在人体内的铝还可能引发贫血、骨质疏松等。此外,铝超标对儿童的影响更大,不仅影响儿童骨骼的生长,还会引起婴幼儿的神经发育受损,导致智力发育障碍。
检察官提醒:食品安全无小事,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制作者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目前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管控越来越严格,违法成本越来越大。各商家应重视食品安全,切勿为一点蝇头小利触犯法律。
■融媒体记者 李蓉,通讯员 许一欣 晓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