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90后女子周某因为喜欢小狗,就将执法人员刚刚收容的小狗拿走饲养。周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7月18日,其被清江浦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4月23日上午9点左右,在市区健康新村东区,清江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水渡口中队工作人员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一只黄色的和一只白色的博美犬因散养被收容,周某趁执法人员不备,拿走笼中的两只小狗,带回家饲养。
执法人员发现两只犬丢失后报了警。民警调取监控,几天后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周某。后经清江浦区价格认定部门鉴定,黄色博美犬的价值为800元,白色博美犬因犬龄等信息不全无法鉴定,不予受理。
据了解,领养犬只有合法的程序。清江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流浪犬只被收容后,失主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辖区城管部门接受处理,认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犬类免疫证》、养犬登记证等。长时间的无主犬可由市民领养,领养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定期到兽医防疫部门或其授权的下属兽医防疫机构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
■通讯员 王旭 颜崇旸
淮海晚报记者 杨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