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小偷随身携带7500元现金拒说来源,警方根据“冠字号”助破“案中案”

 2019-07-18 2984来源:网络

淮海晚报讯:7月16日,清江浦公安分局清江派出所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纪某。本来仅是一起电动车盗窃案,可民警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纪某身上携带大量现金,最终根据这些现金的冠字号破获了另外一起盗窃案。

“我们在办理纪某盗窃电动车案件过程中,发现他随身携带了大量现金,一共7500元。当我们询问现金来源时,纪某回答含含糊糊,一直无法明确说出现金的合法来源。”办案民警说,他们据此怀疑这笔钱很有可能是纪某偷来的,可在询问纪某时,他始终不承认钱是偷的。

随后,民警根据现金的数目,梳理了近期全市相关警情,发现住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王某最近报警钱包被盗,包里有手机一部和现金7500元。民警随后联系到王某,王某说钱包是在自己的门市上被偷的,并称这些现金是他在某银行ATM机上取出的。民警根据这条线索,立即联系了该银行,并查询到了王某取款现金的冠字号,和在纪某身上发现的现金冠字号一比对,结果完全一致。面对铁证,纪某无力辩驳,如实供述了自己另外一起盗窃案犯罪事实。据纪某交代,当时他路过王某所在门市,看到里面没有人,桌上有一个钱包,于是顺手偷走。

目前,纪某所盗现金和电动车均已发还被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淮海晚报记者 王磊,通讯员 董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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