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业主擅自扩大院子,物业起诉恢复获支持

 2019-07-18 1673来源:网络

淮海晚报讯:许多购房人选择一楼的房屋,很大程度上是看中房屋自带的院子,市民张先生正是基于这一点购买了某小区一楼的商品房。张先生一家觉得自家院子有点小了,在装修时把院墙栅栏外移,圈起了一个更大的院子。院子面积是大了不少,他也因此被小区物业起诉到法院。

张先生所住小区内,一楼住户的庭院有开发商统一安装的栅栏,栅栏里面是业主家的私人庭院,外面是小区公共绿地。根据户型不同,庭院面积也有大小之分。去年,张先生开始装修新房,把原本的院子栅栏外移一米多,院子面积大了不少。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发现该情况后,称张先生此举占用了小区公共绿地,要求其将外移的栅栏拆除,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张先生认为,虽然栅栏外移,但是并未影响到其他业主生活,所以并未理睬。物业公司见协商不成,于今年3月将张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将擅自圈占的公共绿地恢复原状。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经现场勘查发现,张先生家户外庭院被扩至公共地下车库入口处,超出了其商品房销售合同附件中房屋平面图载明的范围,已经占用了小区的公共绿地。

法院认定,张先生家的户外庭院已超出了其住宅专有部分的范围,房屋平面图载明的庭院范围之外的部分应由小区业主共同享有,物业公司主张其停止侵占该公共部分,有事实和法律依据。7月15日,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要求张先生将户外庭院恢复原状。

■融媒体记者 李蓉,通讯员 周凡人 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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