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急送大出血孕妇,疏导了十多辆车“闯红灯”
“这辆车应该是被我引导闯了红灯的。”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田海兵告诉记者,15日上午8点多钟那个时间段,他在翔宇大道至市第一人民医院间的四五个路口疏导了十多辆汽车闯了红灯,“这些闯红灯的车辆,是不会被录入的。”
原来,当天早晨8时许,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孕妇大出血,急需赶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所乘坐的出租车正在翔宇大道上行驶,民警及时在翔宇大道深圳路口发现了求助车辆,并立即驾驶警车为其开道。
“当时正处在上班早高峰,路面上车辆特别多,在路口接到求助车辆时正好是南北方向左转弯绿灯,我在路口附近拦停了正在转弯的车辆,让求助车辆快速通过路口。车辆行驶途经桥面、施工路段,积压严重,考虑到孕妇情况很危急,有些路段只能借用对向车道逆向通过,在四五个路口遇到排队车辆堵住车道时,我便下车指挥这些车辆闯红灯驶出车道腾开道路。”田海兵介绍说,由于救助及时,目前孕妇及胎儿情况平稳,正在进一步接受治疗。
◎路口优先听交警指挥,“被闯红灯”不录入
“我心里一直不踏实,会不会算我闯红灯啊!”昨天上午,记者接到市民张女士的咨询电话,15日上午八点多钟,她开车在翔宇大道珠海路路口等红灯时,一名交警突然跑到她车前,招着手让她通行,“我跟着他的手势过去后,突然发现信号灯还是红色的。”闯红灯要记6分罚200元,张女士连说“伤不起”。张女士当天到底遇到了什么事“被”闯了红灯呢?
对于张女士“被闯红灯”的疑惑,田海兵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在紧急救助、疏导交通等特殊情况下,民警会通过交通手势指挥车辆通行,此时驾驶人应当听从民警的指挥手势行车。由此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经电子监控抓拍民警审核后,不会录入违法系统。即使被抓拍了,仍可以到违法所在地交警部门或是市交警支队法制部门申请撤销处理。
对于紧急救助伤病患者的私家车,田海兵提醒,万万不可因为心急盲目违反交通规则,这样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耽误救治时间,必要时要及时寻求警方帮助。最安全的方式,还是拨打120请求专业的急救车辆送医。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徐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