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涟水一市民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造谣,发布“交警酒后驾驶警车肇事”视频,引发舆论风波。
事件回顾:2019年7月8日下午,涟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民警万小波带领辅警邵群生、程晓林、徐刚等人,在涟水县人民医院附近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行动结束后乘坐警车(苏H9640警)返回中队。途经红日路与金城路交叉路口时,驾驶人邵群生因避让车辆操作不当,单方撞上路边的大理石,无人员伤亡。
这本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超乎大家的预料……
围观者造谣生事:就在事故民警处置现场的时候,围观群众薛某用手机一边拍摄视频,一边虚构交警酒后驾驶警车肇事等言论,且不听从现场执勤交警的劝阻、警告,还用言语挑衅执勤交警,并将其拍摄的视频上传至网上。随即,该段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肆意发酵,给公安机关队伍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那么事情的真相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为你揭晓答案吧!
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队立即调阅了沿途监控视频,对驾驶人邵群生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并依法提取其血样予以送检。经检测,邵群生体内酒精含量为0mg/100ml。
7月10日下午14时许,当事人薛某迫于舆论压力,在其朋友陪同下,来到涟城派出所投案接受调查,如实交代了其酒后拍摄视频、造谣中伤交警的违法事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进行严惩。请广大网民务必依法、文明使用网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晴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涟水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