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日报讯:随着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全面出台,涉改事业单位的名称、举办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基本信息也相应发生变更,部分事业单位在改革中被撤销。为做好改革登记管理工作,今年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涉改单位登记工作,现已完成变更登记143家,督促开展注销登记15家。
及时出台相关文件,让登记充满力度。为做好涉改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该局在改革文件出台后第一时间逐一梳理、核对涉及变更和注销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根据待变更项目分类整理单位名单,并根据举办单位进行归类。4月上旬,该局出台《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涉及相关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涉改事业单位的登记工作,并以附件形式附上所有待变更事业单位的名称、举办单位、变更事项、现登记信息及拟变更信息,要求各单位在4月底完成相应变更登记,并将相关登记工作纳入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和举办单位的年度机关履职绩效考核。
全力做好服务工作,让登记富有温度。《通知》发布后,该局积极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耐心解答事业单位的各种问题。考虑到此轮机构改革发布的批复文件较多、涉及面较广,为避免涉改事业单位不能准确找到其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批复文件,该局将相关改革文件全部上传至“淮安市登记管理局”QQ群,并且逐一告知各单位变更、注销所涉及的批复文件文号,大大减轻了事业单位在办理登记中的工作量,提高了登记工作效率。
扎实做好公章收缴,让登记延伸广度。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更名后,应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收缴原公章。为切实做好涉及更名的54家事业单位公章收缴工作,该局要求所有单位在换领证书时移交原公章,并为其开具公章收缴证明。考虑到各涉改单位在更名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如银行基本户、公积金账户等变更手续还未完成,对于更名后短期内还需要使用公章的单位,该局允许其适当延期移交公章,但必须提交公章延迟移交承诺书,明确承诺公章移交日期,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对于公章延迟移交即将到期的事业单位,该局及时进行提醒催办;对于催办后仍未能按期移交公章的单位,将作为失信行为计入其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
■ 通讯员 汤璐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