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7月3日下午,盱眙县黄花塘镇男子杨某酒后骑车回家,路上没看到交警,心想大热天交警应该不会上路执勤,没多久便心存侥幸驾驶轿车外出。但出乎他意料的是,自己刚上路不久就被交警查获。
喝酒不能开车的道理,杨某其实也懂。3日中午,他没有开车,而是骑电动车前往镇上参加聚会,为的就是和朋友们喝上几杯。席间,他们推杯换盏,很快1斤白酒、几瓶啤酒就喝掉了,其中3两多白酒和1瓶啤酒进了杨某的肚子。酒席散去,杨某骑上电动车回了家。睡了一觉后,已是15时许。他感觉酒气已散去,便想到镇上去办件事。因为骑车回家的路上,没有碰见交警在路上执勤,他想“天这么热,交警应该不会上路”,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独自驾驶轿车出了门。但刚上路还不到100米远,他便被路上正在执勤的盱眙县交警大队八中队交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杨某呼气中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7月4日,经司法鉴定,杨某血液中乙醇的浓度为100.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5日,记者从盱眙警方了解到,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将面临刑事拘留,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通讯员 曹玉从
淮海晚报记者 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