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6月21日,淮安交警通过一番“笔谈”,促使一位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聋哑人认识到错误并甘心受罚。
当日凌晨1时54分许,市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公路洪泽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在要求一辆轿车的驾驶人出示证件时,对方一言不发,但双手不停比划着。同车男子刘某告诉民警,驾驶人杨某是聋哑人。
民警不懂手语,灵机一动,找来纸笔,通过“笔谈”的方式与杨某交流。利用杨某手写的身份信息,民警调查发现,他竟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弄清了事情原委。原来,当日,刘某驾车载着杨某从外地返回洪泽,杨某途中发现刘某神情疲劳,便主动代其驾车。在杨某看来,凌晨时分不会遇到交警。
随后,民警又通过“笔谈”及让刘某转述的方式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据民警介绍,根据有关法规,有听力障碍,但通过佩戴助听器能够达到听力要求的人,可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如果佩戴助听器也达不到听力要求,则不能申领驾驶证。
■淮海晚报记者 王荣
通讯员 张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