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今年40多岁的男子戴某(化名),没有正规工作,却贪图享乐,没有钱花的时候,就想歪招骗钱。2013年10月,戴某曾因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可他之后没有吸取教训,不久前又因为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被抓。2月11日,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对其批准逮捕。
刑满释放后,戴某一直没有去踏踏实实找工作。2015年6月,他在网上看到一个专做刻章的网店,于是与对方取得联系,私刻了一枚“淮安市××区城管局”的印章。后来,戴某谈了一个女朋友,为赢得对方好感,他谎称自己是城管执法人员,还自称科长。为了让对方相信,戴某通过网店制作了一份“执法证”,并在上面加盖了之前制作好的假印章,以此欺骗女友。
2018年10月,戴某手里经济紧张,决定冒充警察行骗。很快,戴某收集了一件短袖警察制服,以及肩章、警号等装备。2018年12月26日下午,戴某穿着警服开着一辆报废轿车回老家。在买熟食时,熟食店老板孙某随口抱怨自己的儿子在高速上超速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了。戴某告诉孙某,可以帮他儿子拿回驾驶证,但需要打点费。第二天,孙某通过微信转了4000元给戴某,但很快发现被骗。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淮海晚报记者 程凯,通讯员 欧阳飞 樊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