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警方详解:如何为收养、领养儿童办户口?

 2018-12-18 2913来源:网络

海口路派出所半个月内连开两次户政“绿色通道”,淮安警方详解——如何为收养、领养儿童办户口?

12月以来,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海口路派出所接连开通了两次户政“绿色通道”。“一个是收养儿童,一个是领养儿童,都是私下的收、领养行为,孩子快上学了,都急着要办户口。”17日,海口路派出所教导员张林告诉记者,如果一开始他们就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的话,办理户口还是很方便的。

●收、领养婴儿,孩子上学要户口

小丽(化名)夫妻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小孩,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两人不育不孕。7年前的一天,夫妻俩在路边捡到了一名被遗弃的女婴。看着小孩健康可爱,夫妻俩合计了一下,就把女婴带回了家抚养。“他们的这个收养行为,没有备案,当时也没有给孩子上户口。”张林介绍,转眼7年过去了,孩子早已到了上学的年龄,没有户口成了夫妻俩的心头病,可是他们不知道如何办理,更不太敢去公安机关办理,“主要还是当初没有备案,怕公安机关不给办,也怕孩子会离开”。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小华(化名)夫妻身上。多年前,已经上高中的孩子不幸离开他们后,他们就一直想再生育一个孩子。然而,一直无果后,5年前经过熟人居中介绍,两人领养了一名男孩。“是非婚生的孩子,”张林说,孩子的亲生父母无力抚养,就把他送给了小华夫妻。同样,他们的这个领养行为当时也没有备案,也就没有给孩子上户口。

“都是多年前的事情,孩子已经和他们建立了很深的感情,他们对孩子已经形成了事实收领养关系。”张林告诉记者,这两户是海口路派出所民警在走访工作中发现的,民警们打消了这两户家长的顾虑,按照户籍法规、政策,派出所开启了“绿色通道”,安排专门警力联系民政部门,一起对孩子的情况展开了调查,在确定孩子并非被拐卖儿童、两对夫妻符合相关收领养条件后,为孩子们办理了户口。

●向公安、民政部门备案,符合条件才能收、领养

“已形成事实收领养关系的家庭,最为重要的是要留存相关证据。”警方介绍,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向公安、民政部门备案,收养弃婴的家庭,应该记住捡到弃婴的具体地点,保留弃婴当时的随身物品,并且周边邻居、亲友等能够证明;领养家庭应该保存孩子亲生父母的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法等信息。同时,收领养家庭夫妻也必须要具备收领养条件,如医院、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情况证明等。

警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发现弃婴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收领养婴儿也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会立刻对这些婴儿进行相关信息采集,以确定是否是失踪人口、被拐卖儿童。”警方告诉记者,经确认婴儿并非失踪、被拐卖婴儿后,如果当事人想要领养、收养婴儿,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婴儿的户口会被暂时落在福利院集体户口上。

经民政部门审核,申请人符合收领养条件的,民政部门将会开具相关证明。收领养家庭凭借民政部门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户口,将婴儿的户口落入收领养家庭户口中。

“希望收领养家庭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民政部门进行报备、申请,让孩子能够尽快落户,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警方提醒。

■通讯员 徐奕玮,淮海晚报记者 何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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