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淮安市反馈督察情况

 2018-10-28 5093来源:淮安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4月24日至5月23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淮安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0月26日向淮安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王军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姚晓东作表态发言,市长蔡丽新主持会议。

督察认为,淮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生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淮安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颁布实施《淮安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在全省率先制订《淮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出台地方性法规《淮安市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加快构建 “两主四副多线”生态安全防护格局。环保部复函淮安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标准,金湖县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和预警机制,推进电力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重点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项目。制定生态河湖行动方案和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实现“河长制”全覆盖。编制《淮安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完成38个关闭化工企业遗留地块排查工作。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贮存量削减工作,2017年较2016年削减34.1%。

淮安市高度重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263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208家,关停取缔16家,立案处罚35件,罚款439.4万元,约谈6人,问责11人。

督察指出,淮安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国家、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仍有差距,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区域环境质量形势严峻,生态环境成为建设江淮生态经济区的突出“短板”。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有不到位情况。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后,部分县(区)仍违规出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淮安区实施涉企检查报备管理,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金湖县、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实行先行审批,后补办环保手续。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淮安市自查有3件信访问题整改未达序时进度,督察组另外抽查15件,其中6件未完成整改。 “263”专项行动推进不力,2017年综合考核排名全省倒数第二,减煤、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三项排名全省倒数第一。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未压实压紧。2016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督察组进驻前,洪泽区、淮阴区仍未制定贯彻意见。淮安区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放任江苏飞翔纸业有限公司长期违规生产。淮安市住建局扬尘管控履职不力、查处不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均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2018年1-4月,淮安市4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劣Ⅴ类,占全省22.2%。省考排水渠苏嘴断面2016年应达到Ⅳ类水质目标,实际上2016年、2017年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2017年4月省环保厅约谈后,水质仍无明显改善。

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突出,省政府批复的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7个保护区范围内存在违规项目。古淮河杨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污水排口,二级保护区内建有旺城建材散货码头、驾校等,五汊河口建有船舶修造厂、搅拌站等项目。淮阴区古淮河王营水源地、洪泽区洪泽湖周桥干渠水源地未完成达标建设。淮安区白马湖水厂京杭大运河水源地未经批准投入使用,取水口附近建有加油站、码头。

黑臭水体整治严重滞后,淮安市建成区列入整治任务的49条黑臭水体仅完成治理5条,未达到省工作要求,苏州河、团结大沟等水体黑臭严重。淮安区大量污水通过新涧河等7个泵闸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北偏泓,氨氮浓度5.41mg/L,超过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2.6倍。《淮安市入海水道苏嘴断面水质达标方案》12项整治任务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清安河水质长期超标。

船舶码头环境风险隐患大。淮安市没有专门从事船舶污染物处置的企业,港口和船舶废油水、洗舱水、生活污水等接收、转运及处置处于空白状态。京杭运河、淮河、苏北灌溉总渠等主要河段非法码头数量众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位于生态红线管控区内。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突出短板。2018年1-4月,淮安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不升反降,PM2.5浓度同比上升13.4%,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6.6%。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十分严重,扬尘管控不到位,裸土、物料未覆盖问题普遍,渣土车污染严重。市区快速路工程全长45.6公里,扬尘污染尤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淮安市化妆品一条街等拆迁工地建筑垃圾长期未清运,未采取防尘措施。

减煤工作落实不力,2016年淮安市6家企业用煤量申报不实,督察组检查发现,部分企业2017年、2018年减煤数据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出台后,部分县(区)质监部门仍违规为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发放锅炉使用证。盱眙县、金湖县、淮阴区、洪泽区等地燃煤锅炉淘汰不彻底,生物质锅炉恢复使用燃煤现象较多。

重点工业企业和码头废气扰民问题突出。淮钢特钢干熄焦改造滞后,出铁场、烧结等工段存在无组织排放烟气;中海华邦锅炉废气超标现象较多。万邦香料、韩泰轮胎等企业紧邻居民区,举报不断。盱眙县、淮安区、淮阴区等地码头砂石物料未覆盖,车辆苫盖和冲洗不到位,重载运输车污染严重。

餐饮油烟扰民问题较多,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共接到有关举报66起,占总数的16.38%。

四是其他突出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问题较多。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世星高尔夫球场侵占废黄河(淮安区)重要湿地二级管控区74亩。盱眙县铁山寺森林公园内酒店式公寓非法侵占省级公益林8.7亩,长期未得到查处。陡湖以及淮安市境内的高邮湖、宝应湖等湖泊围网养殖问题严重。

化工园区整治任务未完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片区未建设集中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搬迁不到位。苏淮高新区污水一企一管未建成,污水处理厂长期运行未验收。洪泽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未搬迁完毕。淮安季桥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未实施提标改造,关停企业危废露天堆放。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配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滞后,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盱眙县1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有15个未运行。盱眙县骚狗山简易垃圾填埋场停运后封场进展缓慢,未采取有效废气治理措施,渗滤液未经处理排入周围矿坑。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淮安市无危险废物填埋场,产废单位危废胀库现象较普遍。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涟水县永顺德养猪专业合作社、淮阴区袁农奶牛场、清江浦区东豪养猪场等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沟渠。金湖县、盱眙县等地禁养区内有4家养殖场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前关闭搬迁。

督察要求,淮安市委、市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力度,确保完成“263”专项行动年度任务;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改善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认真实施非电行业减煤工作,狠抓施工扬尘治理与管控,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督察强调,淮安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姚晓东表示,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既肯定了淮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淮安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不计其利、面向未来不计其功”的责任担当意识,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和原则,一项一项列出整改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一件一件明确整改责任,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努力探索具有淮安特色的经济与生态“双赢”之路,努力实现淮安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

督察组还对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按有关规定移交淮安市委、市政府处理。

督察组有关人员,市领导王维凯、戚寿余、张国梁、唐道伦、赵洪权、李森、周毅、张长金、葛平、赵权等参加会议。

融媒体记者 陆彦平/文 管伟法/图

融媒体编辑 卢化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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