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淮安三家药房销售高锰酸钾未备案被处罚,系公安机关首次开出此类处罚。10月22日,清江浦区3家药房,因销售高锰酸钾未向公安机关备案,分别被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我市公安机关首次对市区药房开出此类处罚。
清江浦公安分局淮海路派出所副所长谢峰告诉记者,高锰酸钾属于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药房等存储、销售单位没有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而私自销售,是严令禁止的。
记者获悉,办案民警在对市区药房检查时发现,有3家药房均有在售的高锰酸钾,且均没有向公安机关报备。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分别对这3家药房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融媒体记者 王磊,通讯员 陈洁
淮安三家药房销售高锰酸钾未备案被处罚
2018-10-26 7290来源:淮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