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小燕
淮安日报讯:以后,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设施将在设置原则、设置区域、设置形式及规格、设置数量及间距、外观和维护、广告内容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这是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淮安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会议上获得消息。副市长史国君出席会议。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省交通厅等六部门要求,淮安市从2011年2月12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为淮安市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公路用地内以及隔离栅外缘(没有隔离栅的以高速公路边沟外缘)起100米范围内的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内容为广告设施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广告设施是否存在受损、倾覆倒塌等安全隐患,广告内容、设施密度等是否规范等。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6月1日前,淮安市对高速公路沿线新增广告设施暂停审批。清理以后,高速公路沿线新增广告必须经过交通、规划、国土、工商等部门的共同审核方可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