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讯 昨日下午,记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市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17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9日上午,只剩最后3天。
与企业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多为自主缴费参保,部分人员以为养老保险费可以“拖一拖、缓一缓”。其实,参保者无论何种原因中断缴费,即便后来进行了补缴,都必然在退休之后承受很大的养老金损失。举个例子,假设市民王大妈不断缴,即缴费年限满35年(其中,实际缴费25年)且每年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最后养老金为每月1908.77元;若中断缴费,月养老金将在1908.77元基础上减少,每断缴1年,平均每月少拿50.04元,直至减少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5年)时的每月907.97元,年均减幅3.65%。
如果不按时缴纳医保费,后果也“严重”。“医保费属于预交性质,在前一年收齐第二年的医保费用。”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政策,在2018年3月31日前缴纳都可以正常享受2018年的居民医保待遇。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的,中断月数不可以补缴,中断缴费再参保的视同新参保,而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将有6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记者 周涔嘉 通讯员 郑良 田磊 张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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