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讯 8日,37岁男子张某在淮阴区徐溜镇境内用气枪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时,被淮阴公安分局徐溜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当日11点左右,记者在徐溜派出所见到了张某。徐溜派出所民警沈洪杰告诉记者,他们是在巡逻到辖区某村路边一处树林时,发现该男子的,现场查获21只被打死的同一种类野鸟,以及一支弩、一支气枪、约3000枚钢珠、强光手电等工具,“这些钢珠如果发射出去没打到鸟而打到人,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张某告诉记者,他就是附近村民,平时帮人收树,没事的时候喜欢打猎玩,“这种鸟我们这里叫它‘小咕咕’,打了自己吃,我很好这口‘野味’,现在知道错了,不该这样做。”据张某交代,弩和气枪均是入秋后从网上购买配件后简单组装而成,各自花了三四百元,钢珠是最近购买的。
沈洪杰告诉记者,张某持有的气枪是否符合枪支标准需要鉴定,目前,气枪以及被他打死的21只野鸟已被送往相关机构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他作进一步处理。(记者 李传芝 通讯员 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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