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相关企业:
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淮安市工商业联合会、淮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安日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淮安市首届淮商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面引导和示范表率作用,充分展示企业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形成规范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二.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文明办、市工商联、市信用办、淮安日报社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三.评选条件和评选原则
评选条件
1.淮安市境内所有注册且正常经营连续5年以上的合法企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重合同,守信用,诚实经营,没有违法事实。
3.坚持质量第一,严把产品、服务质量关,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监督。
4.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能公平、公正、圆满解决消费者投诉。
5.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健全,在国家和地区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的监督抽查中表现优良。
6.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服务优质高效,推行服务承诺制。
7.注重诚信建设,文明创建成绩显著,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社会信誉良好。
8.无其它失信或欺诈行为。
评选原则
评选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以规范的制度、统一的标准、严格的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四.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从6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
分六个步骤具体实施:
(一)活动宣传
在《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淮安发布”、“淮海晚报”、“微淮报”、“淮商网”等纸媒、微信宣传平台做活动宣传推广。
(二)资格审核
由评选办对申报、推荐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征询当地文明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企业展示
所有参评企业集中在《淮海晚报》刊登企业展示画面或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企业形象和诚信建设方面的成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地址:淮安日报社6楼607室(清江浦区明远路1号)
联系电话:文女士13951477770、徐女士13852318282
投稿邮箱:hawsx7770@126.com、 5104132312@qq.com
(四)评选投票
1.在《淮安日报》《淮海晚报》发布参评单位及评选办法。
2.通过“淮安发布”、“淮海晚报”、“微淮报”、“淮商网”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
(五)评选公示
评选办将根据参评单位的得票数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获得诚信单位名单,并在《淮安日报》、《淮海晚报》上公示。
(六)总结表彰
主办单位召开总结表彰会宣读最终获奖单位名单并现场颁奖;获奖单位部分代表发表诚信宣言,签订诚信承诺书。
附件:关于开展“淮安市首届淮商诚信企业” 评选活动的通知和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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