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讯 社会保险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淮安市调整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今年起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淮安市统一标准,在报请省厅批准后,企业月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下限按照去年的标准3360元执行,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记者同时了解到,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比起上年度计发基数5600元,要高出457元,说明这期间办理企业退休手续的人员基础养老金计算金额也相应提高。(记者 周涔嘉 通讯员 朱勇)
淮安新闻网、淮安日报社,淮安114网为您提供淮安本地新闻,淮安头条新闻,淮水安澜新闻,淮安阳光纪检新闻,淮安民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