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额较大,偷狗男子涉嫌盗窃罪被公诉
许某因偷了两只价值8900元的狗,昨日被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许某是90后,但只有小学文化。不务正业的他,在2014年、201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15年11月刑满释放的他,只安分了不到半年就又动起了歪脑筋。
2016年4月6日凌晨,徐某约上朋友刘某(另案处理)驾驶摩托车结伴到淮阴区新渡乡偷狗。在一村民家中,许某发现狗圈内养着两只大型狗阿拉斯加,市面上差不多要卖到1000多元一只。于是二人翻入圈内,将两只阿拉斯加全部偷走。随后,便到市区姜某家中,将两只狗以每只1000元的价格售卖。
案发后,狗主人报案。收狗人姜某于同年5月2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20日,许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刘某于7月25日投案自首。
后经鉴定,被偷两条犬价值人民币8900元。许某傻了眼,怎么会那么贵?原来,这两条阿拉斯加均是母犬,并且其中一条有孕,肚子里还怀了五六只。本以为就2000元的事,最后竟达到了8900元,许某只能认栽。
公诉机关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姜某明知是他人的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将于近期在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 王磊
通讯员 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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