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楼市限购!28日起,本市户籍家庭暂停购买第三套住房

 2017-05-28 2547来源:网络

5月27日,淮安市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淮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现原文转载如下:

关于进一步促进淮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促进淮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工作

淮安市范围内存量房(二手房,以下同)交易,交易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交易意向后,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房屋(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打印并上传信息,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相关手续。存量房交易未经网签备案,不得办理完税、住房贷款、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二、调整市区(不含洪泽区)住房购买政策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淮安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供居间服务。

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屋交易、税务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本通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淮安日报社,淮安114网为您提供淮安本地新闻,淮安头条新闻,淮水安澜新闻,淮安阳光纪检新闻,淮安民生新闻。

◎淮安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车处置车辆拍卖会公

◎淮安工业园区宁连路办事处辖区土地经营权公

◎前锋镇鱼种场75.3亩外围水渠招租公告

◎金湖县教育体育局原金洲宾馆房屋招租项目招

◎光伏公司大量租用农户屋顶价格高,招聘专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