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讯 日前,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报,表彰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淮安市57家单位为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其中,市中院帮助援建的灰墩办事处大胡村工业厂房项目荣获“扶贫优秀项目”,市中院行装处副处长汤春康被表彰为“扶贫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市中院驻村帮扶村为涟水县灰墩办事处大胡村。市中院共实施扶贫开发项目5个,援助扶贫资金33.75余万元,争取项目资金249.12万元,实现村集体增收14.1万元,1/3贫困户脱贫。(通讯员 赵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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