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香烟案

 2017-03-17 2740来源:淮安公安微警务

2016年2月17日,金湖县局接金湖县烟草专卖局报称:金湖人杨某从网上搜索高仿卷烟广告后,通过电话联系、快递货到付款的方式,从网上购买中华、玉溪、苏烟等品牌卷烟后进行销售,经江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为伪劣产品。


接报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办案民警综合利用各种侦查手段,核实清楚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追踪锁定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立即赶赴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将现场交易的张某盛和杨某兴抓获,现场查获芙蓉王、玉溪、红金龙等假冒伪劣香烟4箱,案值8000余元。根据二人交待,又将杨某昌(杨某兴哥哥)抓获。
经查,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份期间,张某盛多次将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假冒伪劣香烟销售给杨某兴,杨某兴为非法牟利,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将假冒伪劣香烟销售至全国各地,非法获利12万余元;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份期间,杨某昌在其弟弟杨某兴的指导和教授下,也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将假冒伪劣香烟销售至全国各地,非法获利4万元元。

警方提示:切勿选择网上购买低价烟,以防上当受骗。烟酒属于专卖品,私自在网上卖烟本身就是非法行为,千万不要贪小便宜,让制假售假者有机可乘。

(文章来源:淮安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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