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淮河又称古黄河或黄河故道,由黄河夺淮后河道逐年淤淀萎缩演变而成。古淮河穿城而过,承担泄洪、排涝、灌溉及供水等多重功能,主要控制建筑物为杨庄闸。市区北京路水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两个取水口设置在古淮河上,其中北京路水厂供水规模为9万t/d,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供水规模为9万t/d,水功能区为古淮河淮安保留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53号)精神,淮安市落实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全力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全面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2014年12月,市区城南水厂二河水源地和开发区水厂古淮河水源地完成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2015年12月,古淮河淮安水源地完成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市水利部门坚持做到三个“强力推进”,确保城市饮用水源地供水安全。
强力推进水源地集中整治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取水口位于湿地公园内,周边环境优良,但是由于古淮河上游从主城区穿过,由于雨污分流不彻底,水污染风险较高;北京路水厂取水口位于淮安市城西的城乡结合部,这里五河汇聚,地形十分复杂,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权属不清晰,管网不配套,基础条件差,水源较为单一,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养殖、埋坟等现象十分普遍,加之该段河道目前仍然通航,水源地管理难度非常大。
2014年9月10月,2015年4月7月,市政府两次组织开展城市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铁拳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印发《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议,交办任务清单,定期督促检查。重点整治违反饮用水源地保护要求的影响或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住家船、船厂、码头、货场、排水(污)口、种植养殖、捕捞、倾倒垃圾、埋坟、违章建筑等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强调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的决心,切实落实饮用水源地沿线各县区政府保护水源的主体责任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指导、督查、监管责任,广泛排查与整治各类水污染问题和隐患,严肃问责各类“乱作为、不作为”行为,建立水源地长效管理制度。
“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对古淮河沿线排查出来的45处各类排水口门进行了截污和分类处理,淮阴区、原清河区和开发区清除了古黄河沿线迎水面违法种植48处、养殖场2处、废品收购点3处、废弃轮胎和待售铁皮船堆放点各1处,淮阴区和开发区搬迁埋坟160多个,市交通部门对水源地船只加强管控,落实垃圾和污水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华能电厂码头和货场按规定采取措施封闭运行。2015年11月,市政府督查室对开发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推进了北京路水厂取水口周边环境的进一步整治到位。今年年初,对水源地围网养殖清除工作不力的相关县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强力推进水源地项目建设
市水利部门委托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淮安分局编制淮安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对水源地进行全面调查和梳理登记,厘清所有影响水源地安全和达标建设的设施和污染源,分别提出治理措施、工作标准和进度要求,反复征求相关县区、基层组织和市直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方案经省级审查通过后,由市政府批准实施。
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的实施,水源地水量调度,开展水源地巡查和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负责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组织水源地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开展水源地巡查和污染源治理;住建部门负责取水口管理和规范化建设,落实自来水厂应急预案,对一级保护区进行巡查和原水监测;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出水源地道路车辆进行管制,配合开展水源地综合执法行动;财政部门将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经费列入有关部门预算,足额安排建设保护资金。市区三个水源地达标建设均按规定进行了政府采购,并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了合同。
加快建设备用水源地
编制《淮安市白马湖备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方案》和《淮安市白马湖第二水源地设置论证报告书》等,2015年10月,白马湖第二水源地设置通过专家审查,12月15日,市长会办会同意实行多水源供水方案,市水利局先行实施白马湖第二水源地标准化建设,目前隔离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已获市发改委批复,工程估算508.2万元,已完成施工招标,淮安区正在进行拆迁清障。同时,明确将里运河作为第三水源地,在白马湖第二水源地建成前,先行向市区供水20万吨/天。编制《淮安市城市应急饮用水源(地下水)论证报告》,将28口市区地下水井保留为应急水源。在市区三个水厂联网供水的基础上,将市区供水管网与淮阴区供水管网连接,将淮阴区城区供水管网与淮沭河区域水厂接管,实现了清水联通、互为备用。
强力推进监管能力提升
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在配合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首次提出二河和古淮河全线实行二级保护。及时修订《淮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将二河和古淮河全线划定为二级保护区,为全面、从严保护饮用水源地提供了法律依据。建设项目审批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时,必须同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意见,实现并联审批。制定《淮安市市区饮用水源地调水补水管理办法》,确保调水安全。
二是强化执法巡查。市水利和环保部门从2009年开始,各自成立水源地巡查队伍,实行日巡查制度,独立开展巡查,交流和通报有关水源地突发和违法情况,极大地提高了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查报率。目前,淮安市市区水源地巡查建设了微信群,在主要路口和节点安装视频探头,引进无人机对河道进行监视,做到水源地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取证、早处置。
三是开展水质监测。在古淮河口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水利和住建部门可以在网上实时查询水质状况,达到了信息共享和水质预警的效果。市环保部门每天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市水利部门每十天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市自来水公司每天对取水口水质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相互通报情况,去年冬、秋季两次藻类快速生长,导致水质异常,由于发现早,监测有效,研判准确,处理合理,事件得到了成功处置,水源地水质一直处于可控状态,水质一直没有超标,将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事件风险降到最低。
四是健全应急预案。出台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工作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在水源地主要路口和节点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建成市自来水公司I级水质化验室,市水利局组织开展市区水源地水利系统演练1次,市自来水公司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1次,提高应急反应水平和处置能力。通过今年的应急演练和发现和处置藻类事件的实际情况,淮安市已启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明年对各级预案全面进行完善和修订。
对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标准,淮安市水源地还存在着安全隐患还未根除、监测能力仍需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亟需加快等薄弱环节。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达标建设只是水源地建设的基本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水源地生态环境的提升,力促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的根本建立,突出加强四方面重点措施:一是法律体制机制再完善。要加强水源地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做好地方人大取得立法权后,首部地方性法规《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的执法工作,探索古淮河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新机制。二是集中整治行动再加码。每年开展一次水源地集中整治行动,对整治任务没有完成或者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三是综合治理措施再加强。坚持日巡日检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开展综合巡查执法,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水源地沿线县区要结合黄河故道治理工程的实施,开展系统治理,植树种草,打造优良的水源地生态湿地环境。四是督查问责力度再加大。对达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水源地整治行动中未完成的任务进行督办和验收,对未能按期完成水源地保护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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