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将黄某家人告到了法院,索要黄某欠他的20万元的欠款。陈某借的钱,家人怎么成被告了?2月14日,清江浦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
原告陈某称,他和黄某以前是朋友,2011年8月16日和8月24日,黄某以资金周转为由两次共向其借了20万元,且打了欠条。2015年5月,黄某被他人用钢管猛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于是将黄某的家人诉至法院,索要欠款。
庭审中,黄某的儿子表示虽然有两张借条,但真实性无法确认,即使是真实的,也不能证明黄某确实借了20万。而黄某的“妻子”表示,自己和黄某只是同居,没有领结婚证,也不是法定继承人,自己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黄某的其他家人也表示,黄某借钱的具体情况他们不清楚,光凭借条证据不足。
但经过法院的调查,以及陈某的经济情况、银行的记录等经过相互印证,可证明陈某确实借给了黄某20万元。
法院认为,黄某虽然被害,但其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最终判决,被告黄某的父母子女等6人,以继承的黄某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陈某的借款20万元。(记者 王磊 通讯员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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