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淮安市坚持以法制促改革,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加快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出台淮安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淮安市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审议市政府提交的建设市区快速路、淮安铁路枢纽总图规划等方案。健全代表联系机制,深入开展“代表回选区见选民”活动。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常委会有关调研、视察活动,进一步落实代表知情权和参与权。
强力推进协商民主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创建“委员之家”的实施意见》,建成37个“委员之家”,构建委员履职“微型平台”。制定《2016年度中共淮安市委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商民主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工业强市等课题,市委充分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地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淮安市1563个村居均已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推进“政社互动”,实现淮安市街道(乡镇)“政社互动”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
推进依法治市。举行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聘任仪式暨第一次会议,16名法律专家学者、知名律师受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会审、听证机制。完善阳光政务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记者 唐筱葳 通讯员 沙天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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