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5383 2026年10月27日 13人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湖县黎城街道水利服务站门面房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LCSLZ-JJ-20261027
3.招租底价:本次招租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21450元/年、二标段:36250元/年、三标段:37890元/年、四标段:18050元/年、五标段:34760元/年、六标段:29672元/年,竞价人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作废标处理。
4.项目概况:
一标段:金湖路63号过道东第1间,面积约30平方米(另含仓库一间、院子一处,不含院中彩钢砖房);
二标段:金湖路63号过道东第2、3间,面积约60平方米;
三标段:金湖路63号过道东第4、5间,面积约60平方米(另含仓库4间);
四标段:金湖路63号过道东第7间,面积约30平方米;
五标段:金湖路63号过道西第1、2间,面积约60平方米;
六标段:金湖路73号由西向东第2、3间,面积约60平方米。
(注:开、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此次将金湖县黎城街道水利服务站门面房对外招租,招租方不承担本房屋瑕疵保证。意向竞价人在做出竞价报名决定之前并在公告期间应自行实地查看、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5.租赁期限:三年(2026~2029年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6.经营范围:本次招租的门面房只能用于商业用途(可用于经营五金建材、灯具水暖、门窗幕墙等),承租方不得在本房屋内从事餐饮业、重污染行业、危险品行业等一切违法违规经营项目。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招租项目承诺函;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公告的发布及报名要求
1.本项目发布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
2.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竞价报名的意向竞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之一:
(1)企事业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方式:报名人可携带以上纸质材料或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泓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09265313@qq.com,并电话联系确认即报名成功,超过规定时间将不接受报名。联系人:张工,电话:15195320760。报名成功后当即发放招租文件。
4.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金湖县青年路55号二楼(江苏泓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竞价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竞价时间:同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竞价地点:金湖县黎城街道水利服务站2楼会议室
注:本项目采用纸质现场竞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租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竞价文件,竞价文件应采用文件袋密封递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负(招租人可拒绝未经密封的竞价文件)。竞价时间截止后招租单位将拒绝意向竞价人提交的竞价文件。
五、成交人确定标准
根据符合招租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来确定,即最高价中标。评审小组从有效竞标人中按竞价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出第一、二、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成交人,如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竞价人可重复中标成交。如成交人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招租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招租。
六、安全保证金
为了保证承租场地的设施设备、物品不受人为损坏及经营期间的安全问题,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每标段保证金叁仟元整,如发生损坏或其他安全意外作为赔偿使用,不足部分由成交人增补,到期后未发生以上情况则全额退还(无息)。
七、其他事项
1.招租人委托江苏泓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租的相关事宜。
2.代理费用按每标段伍佰元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人一次性缴纳代理费。此费用已计列入招租价中,竞价人应综合考虑在竞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八、招租事宜联系事项
1.招租人信息
名称:金湖县黎城街道水利服务站
地址:金湖县金湖路63号
联系方式:周荣电话:1585054944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泓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青年路55号二楼
联系方式:张工电话:1519532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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