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投诉举报中心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

编号:28623 2017年02月10日 386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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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投诉举报中心隶属于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区域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相关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涉嫌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办核准,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值班热线服务人员2名。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严谨,工作细致。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需夜间值班,适合男性。

    3、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

    5、反应敏捷,亲切耐心,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能听懂淮安周边方言。

    6、熟练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并能进行电脑办公及应用操作。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下载的简历表。在有关信息栏内注明下列内容:在“学习工作经历”栏如实填写从高中开始的学习工作具体情况;在“获奖情况”栏如实填写受到表彰情况。

    以附件方式上传相关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应带有自己姓名。应聘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奖励证明(证书)翻拍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应聘资料投递邮箱地址为:hayjjrjc @163.com

    2、报名时间

    简历及相关材料投递的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星期一)16:00。

    3、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

    报名截止时间一日内,我们会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报名者初审是否合格的通知。凡收到初审合格通知的人员请于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9:00~16:00到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昌北路502号)307室,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4、咨询电话0517-80888057。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及考察:对考核通过者按1:1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中第十二条有关“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执行,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进行替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淮安市人才网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每月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的方式。

    五、工作地点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昌北路502号)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局纪检监督电话:80888061

    附件: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投诉举报中心编外用工招聘简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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