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公告
(2024年11月20日淮阴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吴洪乐同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申和平同志区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任命:
李继先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武国进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渔沟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李继先同志区人民法院渔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颜从年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赵传豹同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陆娴婷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幸福淮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