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原楚州区)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编号:5846 2011年08月07日 4091人次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事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放宽到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11年度淮安区(原楚州区)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普通高校本科生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报考淮安(原楚州)医院岗位(岗位代码为03、08、10、13、16、17)的还须统一参加面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8月15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淮安区(原楚州区)卫生局四楼会议室(西长街243号)。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考岗位专业要求须和所学专业一致。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已就业的或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淮安区(原楚州区)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因特殊情况代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不受岗位计划招聘比例限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总数比例须达1.5:1。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开考。同岗位计划聘用总数2人(含2人)以上,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总数不足1.5: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不开考的岗位招聘计划、被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以及根据报名情况需要调剂的岗位计划,笔试前在淮安(原楚州)卫生网、淮安(原楚州)人才网上公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业务知识,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011年8月23日到淮安区(原楚州区)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报考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为01,02)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报考淮安(原楚州)医院岗位(岗位代码为03、08、10、13、16、17)的考生还须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分专业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实际拟聘用人数1.5: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分专业在报考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因特殊情况代为领取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专业命题答辩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考核

    报考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为01,02)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淮安(原楚州)医院岗位(岗位代码为03、08、10、13、16、17)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按专业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合成后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其他单位岗位(岗位代码为04~07,09,11~12,14~15,18~24)的考生,分专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按实缴纳体检费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岗位,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与管理

    除淮安(原楚州)医院外,其他单位的确定则按专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

    如被聘用的人员原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接到录用通知30日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7-85188611,区卫生局 0517-8591339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5912042。

    五、本简章由淮安区(原楚州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淮安区(原楚州区)卫生局

    淮安区(原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2011年度淮安区(原楚州区)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学历 专业 招聘程序

    淮安(原楚州)医院 10 临床医学类 01 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临床医学类 面试、体检、考核

    淮安(原楚州)中医院 1 临床医学类 02 面试、体检、考核

    淮安(原楚州)医院 5 临床 0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淮安(原楚州)中医院 1 临床 04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皮肤病防治医院 1 临床 05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妇幼保健院 1 临床 06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乡镇卫生院 10 临床 07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原楚州)医院 1 麻醉 08 本科及以上 麻醉学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乡镇卫生院 1 麻醉 09 本科及以上 麻醉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原楚州)医院 1 影像 10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淮安(原楚州)中医院 1 影像 11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乡镇卫生院 1 影像 12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原楚州)医院 1 药学 13 本科及以上 药学、临床药学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皮肤病防治医院 1 药学 14 本科及以上 药学、临床药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乡镇卫生院 1 药学 15 本科及以上 药学、临床药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原楚州)医院 1 口腔 16 本科及以上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淮安(原楚州)医院 1 护理 17 本科及以上 护理学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乡镇卫生院 1 护理 18 本科及以上 护理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皮肤病防治医院 1 皮肤与性病 19 本科及以上 皮肤病与性病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原楚州)中医院 1 中西医结合 20 本科及以上 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皮肤病防治医院 1 中西医结合 21 本科及以上 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乡镇卫生院 1 中西医结合 22 本科及以上 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乡镇卫生院 1 检验 23 本科及以上 临床检验、医学检验、免疫学 笔试、体检、考核

    淮安区(原楚州区)乡镇卫生院 4 公共卫生 24 本科及以上 公共卫生类 笔试、体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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