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999 2011年03月16日 5011人次
一、招聘岗位
机关食堂厨师:1人。
二、工作地点
宁淮高速公路南京段(南京市浦口区)。
三、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及要求
1、文化程度: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年满18周岁,不超过42周岁。
3、须持有相应有效的厨师二级以上证书和持所在市(县)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
四、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薪酬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面议。
2、工作期间可包食宿。
3、实行五天工作制、凡在法定节日由公司安排加班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计发加班费。
4、聘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5、聘用期间采取劳务合同的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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