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5328 2026年09月02日 15人次
受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位于金湖境内的19处户外广告位3年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
本次出租广告牌共计19处,主要分布于金湖县各主干道、大型桥梁沿线路口以及高速公路路口,主要结构有单、双面矩形钢结构以及独立柱(高炮)矩形钢结构,广告牌展示面积共计 2694.45㎡。(详见附件)
二、租期、招租底价、物品无损害押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3年;
2.招租底价:租金40.13万元/年;(意向承租方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作废标处理)
3.竞标规则:采用一轮报价,最高价中标;
4.物品无损害押金:成交价的5%,下发承租通知书时缴纳,意向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租赁和管理维护义务,租赁到期,且结清全部费用的,该物品无损害押金在租期结束双方办理结算及经招租方验收无异常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周期收取,第一年度租金: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第一年度租金;第二、第三年度租金,承租方应当于该租赁年度5月31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当年度全额租金。
三、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提供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所有意向承租方均需提供诚信记录(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会开始之前出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四、竞拍事项
(一)时间、地点:定于2026年9月7日15:00时在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3楼西二区开标三室举行现场竞拍会。
(二)竞拍方式
1.本次招租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现场公开报价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最高价者得,如出现相同报价,则由招租方随机抽取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竞拍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2.意向承租方如实填写报价函,报价函需盖公章。(报价函见附件3)
特别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2日内至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承租通知书,缴纳物品无损害押金,并按照承租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本次竞拍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取现场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9月7日,上午11时30分,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报名;携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并按“资格要求”提供审查材料;
3.成交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付清成交价款。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招租方有权宣布废标,物品无损害押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方如弃标,不允许再参与本招租下次竞标。同时招租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若弃标造成的损失(弃标价与重新招租成交价的差额)在3万元(含)以上的,招租方有权将其失信线索报送信用主管部门;
4.本招租公告仅为广告位简要说明,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本广告位瑕疵保证。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竞拍报名决定之前并在公告期间应自行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联系人:朱泉蓉,联系电话:15358672666;
5.竞拍保证金缴纳:意向承租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午11:30前向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交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可采用现金(支票、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等方式支付,如采用转账方式需备注“金湖境内19处户外广告位3年经营权竞拍保证金”;
开户名称: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湖农村商业银行金城支行
账号:3208310281010000176174
注:①无论何种形式缴纳的保证金,需将除现金以外的缴纳证明材料(保函、转账回单等)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递交),否则视为未缴纳竞拍保证金,作无效标处理;
②开评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现金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当场退还,转账等方式缴纳的待完成财务程序后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退还。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4000元,由本项目中标承租方承担;中标方须在领取承租通知书前,向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未中标意向承租方无需承担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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