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5222 2026年03月20日 18人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MH-GKZB-20260319
2.项目名称:江苏淮安农旅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食材类供应商遴选入围项目
3.最高限价:无
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日常考核情况对合同期限进行增减或解除。
5. 采购需求:本次项目分为蔬菜类、禽蛋类、水果类、糕点类、豆制品类、调味品及干杂类、乳品类、冰鲜水产类、冷鲜猪肉类(品牌:双汇、苏食、雨润、金锣、温氏或同等档次品牌)、冷鲜牛羊肉类、冷鲜禽肉(及其预包装食品)类、冷冻类(含冷冻制品、冷冻禽类)、粮油米面类共十三类产品,划分1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农旅食配蔬菜类供应商;
第二标段:农旅食配禽蛋类供应商;
第三标段:农旅食配水果类供应商;
第四标段:农旅食配糕点类供应商;
第五标段:农旅食配豆制品类供应商;
第六标段:农旅食配(□调味品、□干杂)类供应商;
第七标段:农旅食配乳品类供应商;
第八标段:农旅食配冰鲜水产类供应商;
第九标段:农旅食配冷鲜猪肉类供应商;
第十标段:农旅食配冷鲜牛羊肉类供应商;第十一标段:农旅食配冷鲜禽肉(及其预包装食品)类供应商;第十二标段:农旅食配冷冻类(含冷冻制品、冷冻禽类)供应商;
第十三标段:农旅食配(□粮油□米□面)类供应商;
供应商可报名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报名多个标段(同一供应商最多同时报名三个标段)。
招标人将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如在后期考察中发现供应商参加投标时所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未实际经营等,立即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获得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特定的特殊情形之一:(此条为供应商同时投2个及以上标段时须提供)
(1)供应商为商贸经营企业,企业拥有仓库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配送车辆不得少于2辆。(提供商贸经营企业及其仓库、配送车辆等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大型综合超市,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提供大型综合超市及其经营场所、配送车辆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有标段供应商必须提供:1.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
2.供应商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类型:公司类)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书面承诺原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示范格式三)
4.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有供应过食堂食材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或发票等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的食材仓库供货基地或种植基地距离江苏淮安农旅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150公里以内(含)(该距离为导航距离,非直线距离)(第八标段冰鲜水产类除外)。(提供导航总体路线截图、能体现地点的食材仓库供货基地、种植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所有标段):
为了保证供应质量和服务,让品质优、服务好的企业提供服务,供应商所持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经营地址变更时间迟于公告发布首日的,视为此次投标无效证照,不得参与投标。(四)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第一标段:蔬菜类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1—5条之一,且同时提供第6条:
1.供应商为蔬菜种植基地的,必须具有冷藏仓库且种植园或地在100亩及以上(提供能体现面积的种植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冷藏仓库与种植基地现场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生产农场且为国家扶持的三农企业(提供村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具有冷藏仓库及固定经营场所(冷藏仓库与经营场所现场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商超,蔬菜类销售需为超市自营(提供能体现面积的营业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具有冷藏仓库及固定经营场所(提供冷藏仓库与经营场所现场彩色图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为综合市场的蔬菜专业批发公司,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同时具有50平方米及以上冷藏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的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仓库与经营场所现场彩色图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为商贸企业,具有5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仓库,同时具有冷藏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的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独立仓库与冷藏仓库现场彩色图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具有冷藏功能厢式货车(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二标段:禽蛋类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
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10平方米及以上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仓库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3)厢式货车(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三标段:水果类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
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10平方米及以上冷藏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仓库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3)厢式货车(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四标段:糕点类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且同时提供第3条材料:
1.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提供的糕点必须为非高糖、非高脂、非高盐食品(提供所投食品的品牌、规格的详细清单加盖公章、公司注册商标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厂家授权证明;
3.供应商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厢式货车(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五标段:豆制品类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且同时提供第3条材料: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授权证明。(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冷藏功能厢式货车(车辆必须为自有: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
第六标段:调味品及干杂类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且同时提供第3条材料: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50平方米及以上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仓库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3)厢式货车(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七标段:乳品类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且同时提供第3、4条: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具有液体乳类乳制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液体乳类乳制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取得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或者江苏省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以及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或者江苏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50平方米及以上冷藏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仓库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冷藏功能厢式货车(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八标段:冰鲜水产类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
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平方米及以上冷藏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仓库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备冷藏功能厢式货车(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九标段:冷鲜猪肉类
供应商还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同时提供第3条: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及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还需配备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平方米及以上冷藏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仓库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冷藏功能厢式货车(车辆必须为自有: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
(4)供应商提供承诺:在供货产品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封闭加工车间,用于加工肉类产品,加工车间具有现场24小时无死角监控、空气消毒设施、“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提供制冷设备、空气消毒设施、“三防”设施的照片,配置制冷设备的发票,同时提供封闭加工车间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十标段:冷鲜牛羊肉类
供应商还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同时提供第3条: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屠宰种类包括牛羊)《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定点屠宰许可证》(屠宰种类包括牛羊)及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还需配备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平方米及以上冷藏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仓库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冷藏功能厢式货车(车辆必须为自有: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
(4)供应商提供承诺:在供货产品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封闭加工车间,用于加工肉类产品,加工车间具有现场24小时无死角监控、空气消毒设施、“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提供制冷设备、空气消毒设施、“三防”设施的照片,配置制冷设备的发票,同时提供封闭加工车间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十一标段:冷鲜禽肉(及其预包装食品)类
供应商还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同时提供第3条: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当地政府指定的活禽宰杀疏导点或集中屠宰点;(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当地政府指定的活禽宰杀疏导点或集中屠宰点及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还需配备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平方米及以上冷藏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仓库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冷藏功能厢式货车(车辆必须为自有: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
(4)供应商提供承诺:在供货产品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封闭加工车间,用于加工肉类产品,加工车间具有现场24小时无死角监控、空气消毒设施、“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提供制冷设备、空气消毒设施、“三防”设施的照片,配置制冷设备的发票,同时提供封闭加工车间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仅提供预包装食品且为代理商的供应商无须具备)
第十二标段:冷冻类(含冷冻制品、冷冻禽类)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还需配备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平方米及以上冷藏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仓库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冷藏功能厢式货车(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十三标段:粮油米面类
供应商还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且同时提供第3条: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非生产厂家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还需配备如下条件:
(1)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经营场所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2)100平方米及以上仓库;(提供能体现面积的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仓库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3)普通厢式货车(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车辆持有人可为供应商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上述十三个标段要求的特定条件中仓库或经营场所、车辆为租赁的,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本项目结束前,且租赁主体须与供应商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jszbcg.com)发布。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 2026年3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将参与确认函及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1290197057@qq.com(报名联系电话:15861799469)。
1.招标文件材料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整/标段(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费用缴纳方式:微信缴纳或公司转账,微信账号(15051397349);公司名称:江苏淮安木禾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账号:402310100100210768;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缴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第几标段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及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2026年3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第七标段至第十三标段:2026年3月30日下午14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淮阴区珠海路禧润领御3号楼(淮安淮阴万达美华酒店三楼多功能厅2)。
3.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6日17时00分
4.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6年3月27日17时00分
五、对本次招标联系人信息
招标人:江苏淮安农旅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17号
联系方式:丁先生  15751719932
代理机构:江苏淮安木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工人文化宫东100米(河边泵站)
联系方式:魏先生  15161795166
江苏淮安农旅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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