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5162 2025年11月12日 37人次
金湖县344国道银涂服务区综合服务楼一楼东侧司机餐厅、小商店。现对该部分房产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金湖县344国道银涂服务区综合服务楼一楼东侧司机餐厅、小商店部分房产出租,出租面积100m2。
二、租期、招租底价及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承租期限为3年,起止日期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2、出租标的情况:本次招租共一个标的物。
3、招租底价:21,600元/年(意向承租方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作废标处理)。
4、竞标规则:采用一轮报价,最高价中标。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在每年的1月15日前缴纳(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三、使用标准及要求
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⑵、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⑶、不得损坏承租房屋;
⑷、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四、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可报名。
(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五、招租竞价事项
(一)时间、地点:定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3楼西二区开标三室举行现场招标竞价会。
(二)招租竞价方式
1、本次招租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最高价者得;如出现相同报价,原承租方参与报价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方未参与报价,则由招租方随机抽取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有效报价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2、意向承租方如实填写报价函,报价函需盖公章。(报价函见附件3)
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取现场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45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报名(节假日除外);携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并按“资格要求”提供审查材料。
2、成交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付清成交价款。
3、本招租公告仅为简要说明,招租方不承担瑕疵保证。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竞价报名决定之前并在公告期间应自行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元。意向承租方须在领取承租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代理联系人:杨工,13338913997
招租方联系人:刘工,051786852060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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