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房屋招租公告

编号:55044 2025年04月23日 345人次

    金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位于淮安市金湖县健康路3号的2间门面房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概况

    2间门面位于金湖县健康路3号一楼(从西向东第3、4间),总面积:约127.28㎡(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租期、招租底价、物品无损害押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3年。

    2、出租标的情况:本次招租共2个标的物,即2间门面可整体出租也可分开出租。

    3、招租底价:22000元/年、间(意向承租方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作废标处理)。

    4、竞标规则:采用一轮报价,最高价中标。

    5、房屋无损害押金:成交价的30%,下发《承租通知书》时交纳,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租赁和管理维护义务,租赁到期,且结清全部费用的,该物品无损害押金在租期结束双方办理结算及房屋经租赁方验收无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收取,承租方应于领取《承租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须在上一个租赁期结束前一个月一次性缴纳。

    7、合同的签订:承租方缴纳完物品无损害押金及第一年租金后即可与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装修标准及要求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结构安全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租赁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四、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一)提供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自然人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意向承租方均需提供诚信记录(银行征信报告或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

    五、房屋用途要求

    房屋只能用于商业用途,承租方不得在本房屋内从事重污染行业、危险品行业等一切违法违规经营项目。

    六、竞拍事项

    (一)时间、地点:定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2:30在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负一楼会议室举行现场竞拍会。咨询电话:86896941

    (二)竞拍方式

    1、本次招租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最高价者得;如出现相同报价,原承租方参与报价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方未参与报价,则由招租方随机抽取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有效报价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2、意向承租方如实填写报价函。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报价函需盖公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报价函需由本人签字。(报价函见附件3)

    附件:招租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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