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某殡仪馆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从事遗体搬运和火化工作

编号:55019 2025年03月31日 125人次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洪泽区殡仪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区殡仪馆主要从事遗体搬运和火化工作,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责任心强;

    2.能吃苦耐劳,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接受直接接触遗体;

    3.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1979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须具有洪泽区户籍或定居洪泽;

    4.因岗位特殊需24小时值班,适宜男性,具有较强体力的人员;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会电脑,专业不限,能独立完成遗体火化工作;

    6.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或不予录取: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被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ze.gov.cn)下载《洪泽区殡仪馆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报名邮箱:1255670707@qq.com,报名咨询电话:87515662。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应聘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二)材料报送

    1.网上报名后,报名者于2025年4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将资格审查材料送至洪泽区殡仪馆,联系人:叶亚浩    联系电话:0517-87515662。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洪泽区殡仪馆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贴照片);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照片反面注明本人姓名、出生年月);

    (3)户口簿原件(或暂住证、房产证等)和复印件(不退),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不退);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退);

    (5)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位开具的工作岗位证明等;

    (6)应聘者本人可到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材料,受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查资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将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ze.gov.cn)公布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和实践操作的形式,对应聘者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察,由评委评分。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实践操作

    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反应能力、电脑和体能体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按面试占40%、实践操作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1.实践操作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实践操作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实践操作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洪泽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对聘用人员设置工作适应期10天,适应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适应期合格者正式转正聘用。由区殡仪馆与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递补

    在拟录用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实践操作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①自动放弃的;

    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③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④适应期不合格的;

    ⑤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区殡仪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参照聘用单位编外人员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洪泽区民政局机关纪委监督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电话:0517-87229826,

    区民政局机关纪委,电话:0517-87223412。

    九、其他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2.招聘期间,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通过洪泽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517-87515662。

    4.本公告由洪泽区殡仪馆负责解释。

    附件:1.洪泽区殡仪馆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docx

    报名登记表.docx

    淮安市洪泽区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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