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智慧版技防城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53993 2023年08月08日 2287人次

    项目概况: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智慧版技防城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3080106-JK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智慧版技防城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智慧版技防城采购项目,详细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部署工作、硬件软件安装调试到位,确保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承诺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与现有平台(各类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免费无缝对接;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具体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六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每天08:30 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投标人必须办理CA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四、投标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8月30日 14 :30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投标人平台

    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二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

    联系方式:何义忠      联系电话:0517-83987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恒盛科技园40号楼B座

    联系方式:0517-89897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华         联系电话:0517-89897068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九条。

    采 购 人: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代理机构: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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