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警务辅助人员

编号:53117 2022年10月25日 2843人次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涟水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至2004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另有要求的除外;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情况;

    5.具有涟水县户籍或为涟水县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6.非曾聘用为涟水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后离职人员;

    7.非涟水县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简章、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涟水警方微信公众号(lianshuijingfang)。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现场报名,由涟水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1.报名及审核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涟水县公安局老大楼门口(红日大道16号)法医鉴定室,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

    3.审核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如实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体能测试

    报名成功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共四个项目:立定跳远、1000米跑、俯卧撑、纵跳摸高。四个项目全部合格即为达标,单个项目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其他项目测试;全部合格的,方能进入笔试。

    测试项目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测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涟水县体育场(涟水县涟城街道天下景城小区东侧)。

    (四)笔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合格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001-003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004岗还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70%,两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1. 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公示和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2.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到指定岗位工作;

    3.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参照涟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有工资水平执行,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岗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296003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2960037。

    七、注意事项

    招聘流程截止前,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待电话或短信通知,且须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回复。因不接听电话、不看短信、手机屏蔽群发短信等导致错过相应考试、面试等,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无故放弃招聘。

    招聘实行自律原则,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一经查实或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所有参加报名人员应聘期间须佩戴医用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消毒等相关工作,并提前申请好“行程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便现场查验,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和引导,参加应聘。

    有关核酸检测报告提交注意事项将在考试前再通知。

    本公告由涟水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涟水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1.岗位表https://kdocs.cn/l/clgD5mTB7j25

    2.体能测试项目及具体标准https://kdocs.cn/l/cvnyRBqcuL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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