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招聘补充公告

编号:50339 2021年09月26日 2342人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经与相关部门协调,现将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招聘补充公告如下:

    为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护林员岗位。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2个,全部为乡镇护林员岗位12个。见《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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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国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

    3.具有清江浦区户籍;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初中以上学历。

    三、岗位内容

    乡镇护林员岗位。包括:开展森林资源巡查防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涉林案件协查等工作,及时上报管护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危害森林资源安全的相关事项。

    四、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期后自行终止聘用关系。

    五、岗位薪酬

    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15日,具体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携带本人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3)。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地点进行报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qp.gov.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资格审查、面试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向区人社局报备。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高至低分择优录取,1:1进入考察环节,应聘面试落选人员在招聘计划有缺额的岗位中进行调剂。

    八、考察、公示与录用

    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适应岗位身体条件等情况,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q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九、政策咨询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林业科:0517-89000933

    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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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由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林业科负责解释。

    附件:

    1.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2.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联系表

    3.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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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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