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9387 2021年06月23日 2520人次
因工作需要,经分局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警务辅助人员4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辅助岗位上工作,系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者涉密事项工作。
二、招考聘用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的人员,具体岗位为指挥情报中心辅警1人、巡特警大队辅警27人(男21人,女6人)、刑警大队辅警6人、交警大队三中队辅警2人、镇淮楼派出所5人、河下派出所1人(女)。
三、招考聘用条件
1、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思想政治品质好,无前科劣迹;
3、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学历高中以上,体貌端正,身体健康;
4、在城区有固定住所;
5、有双重劳动关系的必须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6、部分岗位的特别要求:巡特警大队要求视力良好(近视的在200度以下),身高170以上;指挥情报中心、刑警大队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金融、财会专业优先。刑警大队要求在应聘岗位必须工作三年以上(考上公务员除外);
7、同等条件,学历较高的、拥有驾驶技能的、有工作相关技能的、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身体质量指数(BMI)≥30的(体重kg÷身高m2);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在我局自动离职的或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军人退役证、驾驶证;(2)2寸免冠彩照一张;(3)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招用后需提供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材料齐全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概不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招聘工作人员有权现场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淮安公安分局政治处(华西路8号公安大楼4楼407)
联系方式:85840103
(二)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接分局政治处电话通知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的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在报名人员中,按面试排名递补。凡是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结束后,将《体格检查表》及相关检查材料送政治处。
(四)政审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应聘人接到通知后到政治处领取《政审函》和《政审表》。政审时需持《政审表》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表》必须由民警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政审合格人员,分局将审查后研究聘用,并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及待遇:被聘用的辅警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两个月,具体试用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特点确定。试用期内仅发基本工资,试用上岗后即可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标准:录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1620元,以后的工资调整按照江苏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分局规定的岗位标准执行:巡特警绩效工资1650;指挥情报中心绩效工资800;刑警大队绩效工资按文员标准1300执行;交警大队三中队绩效工资850;派出所绩效工资600。工龄工资按进入公安机关工作每年20元标准执行,退伍军人服役时间计入工龄。
(三)社会福利:用工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失业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本简章由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
二〇二一年六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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