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4183 2016年03月25日 2269人次
江苏尧乡靓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为金湖县塔集镇下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财务人员和景区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本次共公开招聘企业人员4名。其中:会计岗位2名,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景区管理岗位2名,主要从事景区日常事务管理并参与集镇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景区管理人员要求为男性,能熟练使用CAD等制图软件,熟悉建筑业务。
5.服从公司工作分工,并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从事财务工作期间曾经有过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6年3月25日—3月31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金湖县塔集镇组织科(镇政府二楼西)报名,咨询电话:13655238989。由塔集镇组织科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者,填写《江苏尧乡靓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企业人员报名表》。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通过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4月1日(周五)上午8:30—11:45,到报名地点领取《技能考核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
1.技能考核
应聘景区管理岗位的人员,先进行CAD软件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或面试。
(1)技能考核时间:2016年4月1日(周五)下午2:00开始。
(2)技能考核地点、注意事项:详见《技能考核通知书》。
2.笔试
若应聘且符合条件者人数超过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将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2日(周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会计岗位:公共基础知识30分,财会业务70分;景区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100分。笔试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金湖县塔集镇网站、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布。
若应聘同岗位且符合条件者人数不超过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再组织笔试,所有符合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则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若因应聘同岗位且符合条件者人数不超过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而取消笔试,所有符合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因应聘符合条件者不超过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而取消笔试环节的,则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塔集镇网站、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由塔集镇组织科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审查标准为:应聘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中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湖县塔集镇网站、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考生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管理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择优续聘。
被聘用人员待遇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企业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1.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金湖县塔集镇网站http://tjz.jinhu.gov.cn/
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http://bbs.211600.com/forum-211-1.html/
2.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共金湖县纪委、金湖县监察局0517-86805378
金湖县塔集镇纪委0517-86721105
七、本公告由金湖县塔集镇公开招聘企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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